龙元建设集团关于乌鲁木齐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新区丰田村一、二队片区项目成交公告
日期:2017-09-13
根据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wlmqcg.com.cn)近日发布的《 乌鲁木齐 2017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新区(新市区)丰田村一、二队片区成交公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明德(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牵头方)为该项目的中标联合体。现将该项目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交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 2017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新区(新市区)丰田村一、二队片区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丰田村一、二队片区,项目总投资额估算约 100 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棚户区房屋征收工程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计划征收户数 12,300 户,安置方式均采用纯货币补偿的方式。其中丰田村一组改造总占地面积约 293,080 平方米,征收房屋面积 732,700 平方米,计划征收户数 7,327 户;丰田村二组改造总占地面积 343,136 平方米,征收房屋面积497,300 平方米,计划征收户数 4,973 户。该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费估计约118,353.4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计约 2,867.22 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及政府审定金额为准)。本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平、绿化工程、供排水、电力、供热、燃气等七通一平工程。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实施,具体实施方式为 BOT(建设-运营-移交) ,特许经营合同期限不低于 10 年(建设期 2 年)。
3、 项目采购人: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老城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成交公告
4、 联合体各方责任安排: 光大明德(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牵头方) 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管理、资金筹措等;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施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职能以中标后双方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