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全国PPP项目市场动态
日期:2018-01-10
一PPP市场总体成交情况
本月全国共成交了3450.1亿元的PPP项目,截止至2018年1月底,全国范围内公布中标的PPP项目已达到9.53万亿元,与往年1月份中标的项目相比,本月PPP市场仍然呈现出较快的增长速度。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1:全国PPP项目月度成交环比增长情况
图2:全国PPP项目月度成交同比增长情况(项目规模)
图3:全国PPP项目月度成交同比增长情况(项目数量)
二分区域成交情况
从区域成交的情况来看,本月云南省、河南省和新疆自治区成交的项目金额排名前列,分别成交了399.2亿元、309.2亿元、285.7亿元。截止至2018年1月底,云南省、新疆自治区和四川省占据了累计实施PPP项目金额的前三位。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4:各省级行政单位本月成交情况
图5:各省级行政单位累计成交情况
三分行业成交情况
本月市政工程行业以1014.6亿元的成交金额占据了行业成交榜的首位,交通运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行业也贡献了较大的成交份额。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6:各行业本月成交情况
图7:各行业累计成交情况
四月度十大项目
本月中标规模最大的项目为省高网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南涧至景东段PPP项目,项目规模达到了139亿。本月成交规模排名前十的项目分别为:
五月度十大社会资本
本月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累计139亿元的中标金额在市场力压群雄。排名前10的社会资本分别为(以下仅统计社会资本作为牵头人或者单独中标的业绩):
六不同行业背景社会资本市场份额统计
我们将社会资本按照行业背景和所有制背景进行了分类,不同社会资本中标金额和中标个数数据分别如下:
图8:不同行业背景投资人累计成交金额
图9:不同行业背景投资人累计成交个数
图10:不同所有制投资人累计成交金额
图11:不同所有制投资人累计成交个数
七民营企业专题
本月民营企业作为单独投标方或联合体牵头方共中标150个项目,合计1009.64亿元。中标区域、行业分布如下图所示:
图12:民营企业单月中标区域分布
图13:民营企业单月中标行业分布
图14:民营企业累计中标环比变化情况
八1月重点政策文件
1)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伊始,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对质疑提出与答复、投诉提起、投诉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 证监会对《关于建立PPP退出机制的提案》的答复
1月3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915号(经济发展类144号)提案(《关于建立PPP退出机制的提案》)的答复,答复中提到:建立PPP退出机制,有利于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提高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效率。针对相关建议,证监会和其他部委已进行如下工作:一、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PPP企业进行股权融资;二、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PPP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三、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丰富PPP项目退出渠道。
3) 财政部发布《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1月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210号),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明确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采购需求应当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符合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确保相关系统能够按照规定接入国家共享数据交换平台。
4)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联合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1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对原《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联合印发了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并发布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以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
5)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1月5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银监发〔2018〕2号),办法明确,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按照权责利匹配原则提供服务,不得代委托人确定借款人,不得参与贷款决策,不得提供各种形式担保;委托人应自行确定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对借款人资质、贷款项目等进行审查,并承担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
6) 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
1月8日,财政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8〕6号),要求加强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和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鼓励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7) 发改委发布《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9日发布《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296号),通知在2015年精简项目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对政府出资的地方水利项目再下放部分项目审批权限。本次下放后,除新建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坝高大于70米的大型水库、大型引调水、大江大河(大湖)干流重点河段治理、重要蓄滞洪区建设,以及其他涉及跨国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和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重大项目外,其余项目一律由地方审批。
8) 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1月1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通知突出“监管姓监”,将监管重心定位于防范和处置各类金融风险,而不是做大做强银行业,强调对监管履职行为进行问责,严肃监管氛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弥补监管短板,切实解决产生乱象的体制机制问题。
9) 保监会修订后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1号)。《管理办法》是在对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经过多轮讨论研究,并先后按程序在保监会官方网站和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最终修改和完善成稿。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10) 发改委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
1月26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52号),允许采用股债结合的综合性方案降低企业杠杆率。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规范实施机构以发股还债模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允许将除银行债权外的其他类型债权纳入转股债权范围。允许以试点方式开展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银行债权转为优先股。
九1月PPP重要活动
1) 《2017年中国PPP发展年度报告》发布
1月18日,明树数据发布《2017年中国PPP发展年度报告》。报告以大量详实的数据、分析,全景呈现PPP项目入库状况、市场交易状况、成交排行榜单、全年政策解读、十大热点话题、助力精准扶贫、互动“一带一路”,盘点了2017年PPP发展的状况,并从PPP管理机制、市场发展、结构调整和前瞻方向等方面对2018年进行了展望。
2)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和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公司在北京举办“生态联盟峰会”
1月27日,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天金所)和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公司(天金登)在北京举办“生态联盟峰会”,着力打造四大生态联盟,即:PPP生态联盟、信用生态联盟、不良资产结构化交易生态联盟和企业破产重整行业生态联盟,并积极推进“金融资产交易联席会”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本次生态联盟峰会上,天金所邀请了财政部PPP中心相关负责人对PPP发展趋势及最新政策进行了解读,以利于业界更好把握PPP政策脉络和未来发展方向。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博导、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以“PPP最新政策与影响”为题进行了主题演讲。中国PPP基金董事长周成跃,天金所PPP联盟首席咨询官、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PPP负责人周勤、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副总裁刘虎也分别从国家级PPP基金、咨询公司以及社会资本方的角度对2018年的PPP发展进行了分析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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