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PPP条例
日期:2018-08-15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下称PPP条例)将加速出台。
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的举措中,明确了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PPP条例,由司法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负责。
由于PPP条例将影响着10多万亿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命运,因此备受市场关注。
早在201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PPP条例意见稿”)公布于众征求各界意见。有别于此前各部委出台的PPP规范文件,这是我国目前法律层级最高的PPP条例,总共7章6000余字,意在规范PPP发展和解决当前一些问题。
PPP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称,为了规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不少PPP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PPP条例的目的就是规范发展PPP模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把明确导向、稳定预期,规范行为、防控风险作为立法的重心,确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稳妥推进,持续健康发展。
事实上,去年以来,财政部不断规范PPP项目,封堵地方政府借PPP模式变相举债。这也体现在PPP条例征求意见稿中:PPP合作项目协议中不得约定由政府回购社会资本方投资本金或者承担社会资本方投资本金的损失,不得约定社会资本方的最低收益以及由政府为合作项目融资提供担保。
由于PPP项目合作期在10年以上,地方政府能否按照合同履约也是社会资本最为担心的情况。上述《通知》将PPP条例作为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的重要举措。
此前的PPP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国家保障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资本方依法平等参与PPP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排斥或者限制非公有制社会资本方依法参与合作项目。
为确保PPP合同能够正常履约,保障合理回报,PPP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PPP合作项目协议的履行,不受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负责人变更的影响。对合作项目协议中约定的财政支出事项,应当足额纳入年度预算,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及时支付资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合作项目协议中的相关政府承诺和保障,并为社会资本方实施合作项目提供便利。
PPP专家、大岳咨询董事长金永祥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其实此前部门规章也强调保障民营资本合法权益,但这次法律层级更高的PPP条例再次强调这些内容,地方不遵循条例就是违法,这将促进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PPP项目。
不过PPP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是收到不同的意见。去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召集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专家征求意见,专家们讨论的热点话题包括,PPP主管部门如何明确、针对目前PPP政策打架情况如何统一、物有所值是否列入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总计7539个,拟投资额约11.5万亿元。
来源:第一财经
原标题:影响10多万亿PPP项目的最高条例,今年底要出台